被女主的暗卫杀死。
玉摇光念及她父亲劳苦功高,因昔日主仆之情,到底留她一命。
但小偷的女儿已经疯魔,她在一个晚上把女主偷走,又给女主灌了春|药,把女主扔进了乞丐堆里。她想要让女主失了清白,让女主生不如死,好为死去的父亲报仇。
然后她再一次被玉摇光的手下捉住,玉摇光仍是留了她一条命,把她扔到了军营里。
小偷的女儿做了军|妓。
小偷的女儿和女主再次相见已是两年之后。
那时女主跟玉摇光去了军营,因为贪玩跑到了军|妓的营帐里。
玉摇光来找她,向来温柔的男人第一次沉着脸。
此时此刻的,小偷的女儿因为被长期□□折磨,又因误食了什么丹药,短短两年,已是满头白发,形如老妪。
看到女主的如花容颜,她疯疯癫癫,时哭时笑,念念叨叨:“可怜白发生,可怜白发生,可怜白发生啊!”
闻人听雪心中唏嘘。
那疑似玉摇光的人下了马车,那个小麦色的姑娘跟在后面。
似乎感受到了闻人听雪的目光,那姑娘抬起头,朝着闻人听雪的方向看了过来。
她有一双新月形的金棕色眼睛,眼眸和碎发在阳光下呈现出金子般的美丽色泽,宛若一层金色的毛边。
她好奇地看了闻人听雪一眼,步履轻盈地走进了客栈。
闻人听雪看她的步伐,就知道这是一个轻功很好很好的姑娘,再加上那辨识度极高的金棕色眼睛和阳光下金灿灿的长发,八成就是书中那个小偷的女儿了。
她现在神采飞扬,青春正好,没有一根白发。
闻人听雪收回目光,撩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柔顺的黑发滑过她的指尖。
闻人听雪看到了一根白发。!
玉摇光则不同,他一出生,就遇到了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于是从小流落在外,在民间吃尽了苦头。
回宫之后,为了远离宫廷纷争,他说自己无心朝政,醉心江湖,于是开了一家风雪山庄,表面上做逍遥自在的庄主,其实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
在原著中,他坠崖后被女主所救,知道女主是他的救命恩人后,他被女主的善良单纯所打动,于是成为了女主的爱慕者。
当然,这种小说总少不了一些狗血桥段。
毕竟《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一共6册,每一册有70万字,加在一起就是一本420万的大长篇。
这并不是奇怪,越长的文越赚钱,所以作者都会把文章写长。
越长的文章就越要注水,而这本书能火爆全网的原因就是书中一共有六个男主。每个男主都有一定的篇幅,所以虽然是420万字的大长篇,但作者不水字数,内容虽然狗血狗血却又十分饱满详实。
就其中就有一段狗血剧情。
玉摇光坠下山崖后双目失明,被女主所救。
女主那时重感冒,声音粗嘎难听,不愿说自己的名字。玉摇光又没有见过女主的面容,恢复视觉后寻找恩人时,一个小偷的女儿便冒名顶替了。
小偷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偷,确切来说,他是个神偷。
这是一个智慧的神偷,他觉得自己实在担不起一个神字。
古语有云,德不配位,必遭灾殃,于是他一直让别人喊他小偷。
小偷是玉摇光的手下,小偷的女儿自然也是玉摇光的手下。
但凡女儿家◥◥[,对玉摇光这样的男人哪有不动心的,小偷的女儿更是如私生粉一般爱的疯狂,偷偷藏着玉摇光碰过的每一样东西。
玉摇光触碰过的柳枝,被小偷的女儿折下来偷偷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