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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 (2 / 4)

不对!逻辑有点乱了。

自己的警探直觉,这玩意到底是失灵了,还是灵验了?

第一次,雷斯垂德发现思维被报案者扰乱了。

不是因为发生了复杂的案情,而是自己的智力似乎受到了挑战。

算了,这应该不重要。

雷斯垂德转移注意力,把莫伦描述的抢劫犯身高重仔细记录下来。

从比值判断,劫匪的身形很瘦。至于烟酒味与汗味,他认为算不上一条线索。疏于打理个人卫生又嗜好烟酒的帮派分子多了去了。

莫伦又说:“我看到斧头巷有劫匪留下的鞋印,也许能对寻人有帮助。”

雷斯垂德把这点也记下了,但仍旧不抱抓获劫匪的希望。

如果是高档皮鞋能查到来自哪家商店,但批量或无证贩卖的廉价胶鞋要怎么查?

他问:“还有吗?”

莫伦摇头,“暂时没了,如果想起别的,我会来补充的。”

雷斯垂德递出了联络簿。

没给沃尔,直接给了莫伦。“海勒小姐,请留一个联络地址,有消息会告知您。”

莫伦自然而然接了过来,写下家庭地址「罗伯特街44号」。

至于所谓的警方通知,她不报多少希望。苏格兰场寻找失物的能力,懂的都懂。

莫伦从一开始就清楚,但不妨碍走这一遭。是为验证一些事,也确实有了猜测。

笔录后,沃尔推着莫伦离开苏格兰场。

两人没去餐厅。

莫伦请沃尔直接送她回家。沃尔知道路线,他在上周末登门接原主一起去公园散步。

沃尔没多逗留,细心建议莫伦暂时搬到一楼。腿脚不便时,走楼梯不是一个好选择。

如有任何需要,可以随时让女佣去他家或律所喊人,他会在第一时间赶来。

莫伦不用翻阅地址簿,原主将沃尔的联络方式牢牢记住,既知道律所在哪里,也向沃尔家寄过回礼。

说了再见,关上大门。

莫伦不着急用晚餐,先拄着拐杖观察起这栋小楼。

罗伯特街44号,这套房子不大,是原主曾祖父买下的。上次翻修在二十五年前,家居装潢已经略显陈旧。

共有三层。

一楼是厨房、洗衣房与佣人间;

二楼与三楼各有一间不到30平的套房;

外加15平的地窖,存放杂物与需要避光保存的食材。

从前,原主住二楼,父母住三楼。

双亲相继去世后,三楼的房间一直空关着。

伦敦大,居不易。

依照这座城的住房现状,房东与租客共处一个屋檐下是常态。出租同一栋房里的一间或几间空屋,以租金补贴生活。

原主却没出租三楼的空屋。

是顾忌到租客可能会带来麻烦,也是比对了出租房屋的开销与收入。

租屋价格与房间大小、装修、地段相关,也与附加的服务相关。

租客可以要求提供餐饮洗衣等家政服务。房东不提供,租金收入必然会减少。

谁给租客提供家政服务?

多数情况下,房东们选择自己搭把手,但原主宁愿在办公室坐班十小时,也不喜欢困于菜场、厨房与洗衣房。

她以每年17英镑的价格雇了住家女佣朱莉。

这种薪资的佣人只需照顾原主一个人的生活起居。如果增加女佣的工作量,肯定要加工资。

把三楼屋子的房租与额外支出的家政费用比较,再考虑租客可能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对比之下还不如把房子空着。

莫伦赞同原主的选择,她也不喜私人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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