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手机连上蓝牙。
“被封榜首很难负荷
人人想击倒怎会好过”
……
MC的嗓音响在车内,我听见他极轻地笑了一下。
“跟我一样,喜欢MC的歌。”
我挑眉:“是吗?那挺巧的,我最近在单曲循环这首。 ”
“今天是失恋了?”他毫无征兆问了一句。
“嗯?”我有些不明所以。
“你今天,点了一首《记忆棉》,还喝了很多酒,是失恋了吗?”
这人离奇的脑回路让我乐不可支,莫名想逗逗他:“歌是因为好听才点的,酒是因为和朋友在一起高兴才喝的,我母单啊,哥哥。”
下一秒,我看见他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
“哦,这样。”他了然,声音还带着几分藏不住的笑意。
“你也是香港人?”我问,“感觉你说话和林老板很像。”
“是,不过我大学毕业就离开香港了,一个人到了橘市打了两年工,后来才跟着林姐干,到现在已经四年了。”
“Shabnam,是你英文名?”
“是,我大名叫时顺,时间的时,顺利的顺。”
“时、顺。”我念了一遍他的名字,“时时顺利,很好的名字。”
“是。”他点头,“不过Joan小姐,我能否有幸知道你芳名呢?”
我被他这样恭敬的话逗笑了:“吴颂祺,祝颂的颂,祺祥的祺。”
“嗯。”他像是在细细琢磨我的名字,“你的名字寓意也很好。”
“谢谢。”
“哪个最爱你,请颁个世一给我
即使爸妈教我,谦虚些不会错
爱你非要第一不可”
……
明明是有些尴尬的气氛,音乐却渲染上些许暧昧。
“你会一直在橘市吗?”他问。
我想了一阵,答到:“不一定,工作太累我也有可能会换掉去别的地方再找,主要想趁着年轻多去几个城市看看。”
“那你呢?”我反问他,“你还会回香港吗?”
“不会。”他回答得很果断,“比起在香港那种寸土寸金的地方卷生卷死,我还是更乐意做个快乐的穷鬼。”
“现在就不错,虽然做酒馆驻唱赚不了多少钱,但是起码每天都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嗯,是挺好的。”我点头。
这些话让我感觉,他身上有种浑然天成的松弛感,和我很像。
但跟我不一样的是,他已经把想法变成了现实生活,而我还没有。
十几分钟后,导航显示到达目的地。
我下车,对他表示感谢:“今天谢谢你送我回来,有空再去听你唱歌。”
“好啊。”他嘴角又出现了两个小括号,“其实,林姐不叫我,我也会主动送你的。”
我一怔。
“Joan小姐,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那种,短时间就喜欢上别人的轻浮的人,但是很遗憾,今天我才发现,你是个例外。”
“从今天起,我想追你。”
他朝我晃晃手机,看着我呆滞的模样,笑得眉眼弯弯:“走了,微信联系。”
我还沉浸在震惊之中,他就开车扬长而去。
这人……这么直接的吗?
凌晨的小区门口,大排档生意火热,黑夜里却还灯火通明,人们吃着宵夜聊着天,一切都很正常。
唯独我不正常地捂着脸,无奈地笑。
见过直球的,没见过把球直接甩我脸上的。
回到家,洗漱完,我躺在床上想了很多。
其实我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