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换弘愣住了。
看着伸着脑袋呆呆的弘,觉得兰的生活一定很有意思。他没有再开弘听不懂的玩笑,“我开心是因为花很香,秋风正好,还有刚才跑过去的兔子很可爱。”
“啊?”弘有点不解:“只要不是天变得特别冷,部落周围的野花这个开完那个开,每天都很香。兔子?是跑开的长耳兽吗?部落附近也有很多,这些不都很常见吗!”
常念脸上的笑容淡了,目光好似看向很远的地方:“很常见吗?也许很久很久以后,都见不到了!”
弘不知道很久很久是多久,无所谓地说:“你是说天气要变冷了吗?那有什么关系,太阳升起来降下去几十次,花儿又都开了。”
常念停下脚步,恍惚了下。旋即他笑了,如同刚才哼歌时一样开心,“弘,你说的对,花儿又开了。”
弘纳闷,他们未来的祭司那么喜欢花吗?怪不得长的和花一样好看。
想到这,弘咧嘴一笑,兰也好看也像花一样。他不自觉伸长了脖子望向不远处的部落,想看看这会儿兰在做什么。
常念瞧着他猴急的样子觉得好笑,刚想问找到兰了吗?就发现旁边的人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弘快走两步,将常念挡在身后。他右手攥成拳做了个手势,其他人便迅速地将常念围在中间。
这套动作行云流水,常念十分惊讶于他们的默契与反应速度。被围在里边看不太清发生了什么,直到一行人走进了部落。
按照延越的习惯,这个点大家都在准备晚饭。可飘起的烟火没见到,反倒是见着部落中的族人全数站在帐子外,警惕的看向一个地方。
小队里的人随着族人的目光走过去,果然发现了五个陌生人。常念微微让出小半个身子,刚好可以看清五人的模样。只这么看了一会儿,他变明白了一句话——非吾族类其心必异。
五人队伍以一个下盘很稳的人为首。之所以说那人下盘稳,是因为他的上下身比例十分不和谐。如果五五分的身材就算腿短了,那为首之人几乎是三七分。上身七,下身三。
虽然这样说有些夸张,但可以准确形容出常念对他的第一印象。
那五人显然也看见了他们,短腿男人见到迎面过来的常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眯着眼睛笑道:“厉首领,你从哪个大部落偷来的人啊?”
他之所以会有此疑问,是因为像他们这种小部落基本没有肤色白的人。小部落的男人需要外出打猎,女人也要在部落附近采集野菜野果,所以肤色大多偏黑。
常念由于原主的关系很少出门,这让他的肤色十分白皙。就算放到现代社会,也能完胜许多小姑娘,妥妥的奶白肌。
但大部落则不一样,大部落已经有初步的等级观念,使得跻身上层的人可以不用劳动。所以,在大部落中,大致可以通过肤色判断一个人所处的地位。
厉眼神阴鸷地盯着短腿男人,沉声命令道:“把你的眼睛从他身上移开。”
他像是没看到厉脸上的表情一样,和身边的人说:“你看他,长得比女人都好看,不知道摸一把”话还没有说完,杀猪般的惨叫就响彻整个部落。
“啊!啊!你这个鬣狗,你怎么敢,敢的!就不怕勾陈对延越开战吗?”
此刻,他的右腿已经被历踹断,整个人摇摇欲坠。这一脚厉用了十成的力道,断腿处甚至可以看到骨头茬子顶起的皮肉。
无视了他的嚎叫,历干脆地踩上断腿凸起的地方,残忍的眼神像是地狱里走出的判官。“你都说我是鬣狗了,还敢招惹我?”
“咔嚓”骨头再次断裂的声音清脆而绝望。剩下的四个人吓的不敢动弹,努力地将自己缩成鹌鹑。
男人疼的撕心裂肺,也只会喊,“啊!啊!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