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太晚不吃早餐比较伤胃。”他没有转头,却腾出右手递给我一袋小笼包和豆浆,“吃点东西啦,大小姐。”
我接过,豆浆还没喝却觉得心里暖暖的:“知道啦,专心开车。”
“遵命。”
他带我去一家苍蝇小馆吃了中饭,又领我去巷子里的老式茶书吧坐了一下午。
我不知道他都是怎么找到这些小地方的,但是和他一起慢慢消磨着时光,我才发觉,原来不是只有在闹市区牵着手耳鬓厮磨才叫约会。
两个人一起吃小馆子家常菜,一起看书,喝一壶茶,没说什么话,但巷子里的烟火气,午后阳光下的静谧,已胜过万语千言。
傍晚,我和他漫步江边。
江面波澜渡上金色,我们肩并肩,手指偶有触碰,却都假装若无其事,聊着没有边际的天,任由晚风带起衣角,吹乱我们的头发。
“颂祺,太阳要落山了。”他的轮廓在夕阳下无比清晰,我心神一动。
“嗯,是啊,我们好像快从一桥走到二桥了。”
很神奇,和他走了这么久的路,我一点不觉得腿酸。
他笑着调侃我:“走了这么久,看来说你是大小姐还是拘谨了,你是特种兵来的。”
“什么鬼啊。”我被他逗笑。
“好啦,不走了先,看看这边的风景啊。”他靠上江边护栏。
我也靠过去。
江上时而有游艇掠过,时而也有小船在摇晃,
一个人来江边时,我看着这一切,想过做一艘自由自在的小船,也憧憬过迅疾华丽的游艇。
但其实,今天仔细看看,水中的倒影就已经是我最真实的样子了。
突然有些感慨,我说:“其实我刚来橘市的时候,最喜欢那些高楼大厦,喜欢满城LED灯的所谓夜景。”
“年轻嘛,没见过世面,以为那些是最好看的东西。”
“但是后来慢慢发现,表面上的绚烂华丽其实都是唬人的。”我环视四周,最终将目光落到时顺身上,“这些看似普通平淡的景色,往往才最动人。”
他回过头,对上我的视线。
“我也是这样的感觉。”他说,“所以我才从香港到了橘市,从格子间到了小酒馆。”
我们很默契地看向江面,又是良久无言,却没有丝毫尴尬的意味。
黄昏风景独好,我鬼使神差打开手机,发现电量竟然还有百分之九十三。
“Shabnam,看来你深谙老派约会之必要喔。”我揶揄。
他不跟我客气,看着我开口唱道:
“饭后未倦吗跟我逛逛再送你归家
我可以为你关起手机纯灵魂对话”
“系唔系啊?”他挑眉,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
“怎么跟我想唱的一样。”我笑,觉得这人实在是和我同频,浪漫得要命。
于是我从副歌开始唱,他和我一起。
唱到“多想一见即吻”时,他突然有些羞涩地低头抿唇一笑,我知道他在想什么,佯装生气打他一下,他又很快跟上我接着唱。
一直到夜深,他才很是不舍地送我回家。
“走了。”我关上车门,“下次有空再约咯。”
“好,到家给我发个信息。”他向我挥手。
深夜十一点四十,我给他发了一个笑脸。
順.Shabnam:收到,晚安咯
半夜躺在床上,脑海中关于今天的一切都太令我嘴角上扬。
“Shabnam……”
我念他的名字。
“希望你不是我人生中昙花一现的Shabnam……”
又到了工作日,我在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