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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章 律所(四) (2 / 14)

什么时候把法律意见书送过去?”

姜海蓝:“……明天早上吧,我明天要去C区法院立案,回来的时候正好路过他们公司。”

蒋琳说:“那你记得和公司领导拍两张照片,发给我,最好把公司名字拍下来,我要出简报。”

姜海蓝:“……好的。”

蒋琳语气无奈,“马上就要年底了,我们律所今年出的简报才十几期。”

姜海蓝不理解,她问,“十几期很少吗?”按月份算下来,也一个月有一期了啊?

蒋琳幽怨地看了姜海蓝一眼,“明达所的简报已经出到了二十多期,兴华所的简报出到了三十多期!”

姜海蓝惊讶,“怎么那么多?”

蒋琳掰着指头数,“政/治学习、‘法治体检’、‘村(居)法律顾问’、讲座、法制宣传、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捐款捐物……”

这样算下来,二、三十期也不算多了,因为律师人数也多。

姜海蓝听着,忽然想起来,“佳姐说她下周要去社区矫正中心讲课,正在搞PPT。”

蒋琳与她对视了一眼,立即拿起手机拨打曹佳的电话。

姜海蓝拿着资料回办公室。

【所谓“简报”,相当于工作报告,某年某月某日,谁谁谁在哪里哪里做了什么,有什么样的影响或者意义。还要配上插图。】

【也不是说大家显摆,而是既然做了这件事,却没有照片和简报,你将来怎么向别人(司法局&律协)证明你做了呢?所谓工作要留痕。】

【也算是体谅一下资料员吧。】

蒋琳作为他们律所的行政人员,时不时地就会因为上面突然要求填报的资料发疯。

——

听到这里,公孙弘眉心一跳,霎时有了不详的预感。

陛下不会想要学这个吧?

……当然说起来,“工作要留痕”这句话是不错的。

如果他的下属们在工作中能够做到“留痕”,也就方便了他明确责任,避免下属们面对错误互相推诿;他能通过“简报”了解相关事项的办理过程……

不不不,我不能这样想!公孙弘连忙摇了摇头。

如果陛

下也要求我们出“简报”,不明显是增加麻烦吗?

他还真是了解他家陛下。

刘彻果然也觉得这个“工作留痕”的制度很不错。

当然,刘彻并没有马上一拍脑袋就要求官员们从此在工作中出“简报”,他认真思考姜海蓝所说的“工作留痕”,想着要如何推行,应当也不只有出“简报”这一种方式吧?

配插图这个一听就很容易作假啊,那些官吏难道不会足不出户,却让画师画他们在田间和黔首一起插秧的画吗?

但……

卫青和霍去病去打匈奴的时候,倒是可以让画师画下他们的英姿,让人记录下他们横扫匈奴的过程,供后世的人瞻仰。

刘彻想起那个历史喵居然没有专门讲一讲卫青和霍去病是如何打匈奴的,就很生气。

同时他又不免疑惑,是不是我们这个时候的资料太少,没有流传到后世呢?

那朕就给他们多留些“简报”!

——

午餐是点的外卖。

姜海蓝也顺便点了奶茶。

她一边吃一边和那位女实习律师陈初说:“你下午有时间吗,帮我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

陈初摇头,“下午我要和师父去谷城县人民法院开庭。”

姜海蓝问,“明天呢?”

陈初想了想,“明天可以,当事人那边不急吗?”

姜海蓝点头,“我把判决书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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