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证件,这个年代的结婚证更像是一张奖状,上面印着国旗和国徽,四周以大红的喜字和花朵图案为边框,中间写着几行字——
“季屿,男,年25岁;孟秋,女,年18岁。自愿结婚,经审查合于华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发给此证。江州市北城区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1970年3月21日。”
看着上面写着的她的名字,孟秋神情恍惚,总觉得有些不真实。
她本来觉得没有必要真的领证,这个年代不是还有事实婚姻吗?很多人一辈子都没领证,他们完全可以假装成那些人嘛。
可是季同志说,如果不把事情坐实,他们领导可能会怀疑他为了躲避催婚的事,找一个假“妻子”来糊弄他们。
孟秋当时看着他的眼神一言难尽,翻译出来就是“你们领导还真是了解你啊”。
他可不就是找了个人来糊弄他们吗?
好吧,协议都签了,既然有需要,她当然要全力配合。
不就领个证吗?是吧……吧?孟秋不确定。
季屿突然提议:“我们去买些东西吧?”
孟秋回过神:“啊?买什么?”
“糖果。刚才在里面,只有咱们没准备糖果。你没发现吗?刚才里面的工作人员差点以为咱们不是自愿的。”
孟秋“噗嗤”一声笑了,季屿一边说,一边不着痕迹地将她手里的结婚证拿过来:“我先收着吧……孟秋同志,咱们力求以假逼真,别人怎么做,咱们就怎么做。等会儿回去,也给大家散点糖果吧。”
“好……”
附近有百货商店,两人就朝百货商店去,路上的人见他们说说笑笑,姿态亲近,男人手上还拿着结婚证样式的纸张,不由露出会心的笑容。
这么甜蜜,一看就是新婚,唉,年轻真好啊!
自从认识,孟秋和季屿一直相处融洽,没想到在百货商店,他们却发生了认识以来、领证之后的第一次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