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最宽广的街道上,一群人打马而过。
为首的是一女子,身穿窄袖胡服,红衣烈烈如火。女子鬓发如云,由于骑马的缘故,只简单装点了几枚珠花,但丝毫不掩其绝代风姿。
但这还不是最让人瞩目的,更引人惊讶的是女子那通身气派,凤眸不怒自威,让人望之生畏。
“好一个英姿飒爽的女郎!不知是谁家的千金,竟能养出这样一身气势。”
路旁一书生打扮的男子感慨道。
“这位就是大名鼎鼎的明昭郡主,已故镇国长公主之女,陛下捧在手心里如珠如宝的外甥女。你头一次来京城不认识也正常。”
书生的同伴介绍道。
他话语里的“大名鼎鼎”指的却不是什么正面意义上的名声。
盖因这明昭郡主行事作风全然不似寻常闺阁女子,很多方面与纨绔子弟无异。
比如出入青楼楚馆、勾栏瓦寺,饮酒作乐彻夜不归;比如看戏听曲,为戏子一掷千金;比如在府中豢养男宠;比如让手下将得罪冒犯她的人或打或杀;再比如刚才,在城内跑马。
显然,这名是风流浪荡之名。
但要真冠以纨绔之称也不合适,毕竟,有哪个纨绔子弟身上会有那么骇人的气势。
“竟然是镇国长公主独女,怪不得……”书生道。
镇国长公主的名号整个大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十八年前,北狄来犯,那时候大卫民生凋敝,国力衰弱,无力抵御。是长公主挺身而出和亲塞外,保边境百姓免受战乱之苦。她在北狄苦心经营十年,终于在八年前,与大卫边军里应外合,打了一场漂亮的反击战,使北狄再不敢也再无法进犯。
这是位让人心中钦佩的女英雄。
明昭郡主作为其唯一血脉,也无怪乎陛下疼爱看重。整个长安城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宁得罪皇子,莫得罪郡主。这句话中的郡主指得就是明昭郡主。
过往无数事例证明,在这权贵云集的京城,只要占理,只要有机会上达天听,即使惹怒的是皇亲贵胄,也能保全自己。
唯独明昭郡主的事情是例外,无论大小,无论对错,陛下偏爱的态度始终如一。
就以前段时间的事为例,安国公府三少爷不知道哪里碍了明昭郡主的眼,双腿都废了,全家愣是吭都不吭一声。安国公可不是普通公爵,而是宫里生育了皇长子的娴妃娘娘的母家。
“……所以啊,京城中各个世家权贵的子弟,都被家里长辈耳提面命过,万不可触怒明昭郡主,为自家惹来大祸。我家虽是商户,也不例外。”
“你看看我,跟你说这么多做什么。”一直在介绍的人拍了拍书生的肩膀,“反正你就是个画师,偶然来京城一次,跟这位殿下也没有接触的机会。”
他转了话题:“初月,还有几天就是庙会,到时候京郊广宁寺山下会十分热闹,你干脆多留几天,肯定能挣不少钱……”
***
不提这边的闲谈,那边被谈论了半天的主人公已经出了城门。
与在城内收着速度不同,出城以后人烟稀少,可以放开手脚,痛痛快快地跑马。
明昭郡主挥鞭子都快了,一直酣畅淋漓小半个时辰以后,才慢慢降下速度。
“殿下,您真的不打算去曲江宴了吗?”
陪在郡主身侧,骑的马仅稍微落后郡主一点的女郎忍不住出声。
“不去。”
明昭郡主御马进了一处庄子,不用人扶,自己干脆利落的下马,把马鞭随手扔给侍从,大步往里走。
“我可是听说这次三甲里有不少美男子,尤其是探花郎,才华与状元不相上下,姿容尤其出色,殿下难道不想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