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梅花落>其它小说>没你就不行之新征途林木儿笔趣阁> 275.万里扶摇(174)一更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275.万里扶摇(174)一更 (2 / 15)

是花了大价钱包了几年。这几年,怜香也不接别的客人。

胡同被查封了,怜香倒是不慌不忙的,直接投奔完颜明。可完颜明没有接纳,只花了百两银子,在城外给怜香买了一个带着一个极小铺子的小房舍。真就是前面铺子一间,后面一间正屋住人,一个厨房一个杂物房,一个小小的天井,这就是全部。

铺子若是做胭脂水粉的生意呢,也能养家糊口。若是把铺子租出来,每月二三两银子。一个人过活的话,小康的日子也算是能过。

而转脸呢,又花了那么大的代价,直接跟小莲相好了!相当于抛弃了怜香。

于是,这个怜香便想不开,再找了完颜明一次,被完颜明撵出来之后,回去便吞金了,人没了。

这都过年了,大家忙忙叨叨的过年,这点风月事,不过是一点谈资罢了。

而后,还是这个《众民报》,又发了一篇文章。文章里谈的还是风月,就说怜香和小莲,为何遭遇如此不同呢?归根结底,那便是完颜明包下怜香的时候,怜香就已经在那个行里接客两三年了,可小莲不同。小莲是清倌人,乃是清白之身。像是这样的姑娘,初|夜就是八到十万的价格,而完颜明愿意花那么多代价,无它,小莲更干净。

这报纸出来的时候都大年三十了,早起桐桐一边喝了豆浆一边看这个文章。扫了几眼之后,她倒回去重新看了看。

文章上这么说,没有错!世情如此,男人的心态就是如此,没有人觉得有什么问题。

这种认知上的事情,不是说谁能干预的。便是再过很多年,还是会有人在乎是不是处这个问题。

今儿休沐了,她把这个事记下,回头该跟顾玉娘提一提:这个问题的讨论最好不要放在报纸上进行!因为太容易引起大面积的讨论了。有些事讨论能解决问题,可有些事过度的讨论反而会制造问题。

在金家过了大年初一,大年初二回娘家,之后,她就不经常过来了,她得住伯府。因为她有自己公事上的同僚要接待,住在金家并不方便。

金镇北当然知道这一点,并不勉强。

大年初三,顾玉娘这些女官来拜年,桐桐就提这件事了:在喉舌上,注意这个问题。太敏感了!

女人走出家门,不像是之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以前叫人看见了脸看见了脚,都能称为不检点。现在不这么认为了,而且,和离呀、相好的不成亲了,越来越多这样事的时候,再去大面积从这个方面量化女人的价值,这绝对是不正确的。

罗君如叹气,女官婚事难成,一方面是匹配之人难找;另一方面就是,很多男性官员,他们宁肯要个贤良的妻子,也不愿意妻子是女官,整日里在男人堆里混。

原因呢,不外乎就是如此。连一起共事,很多男人嘴上不说,心理上都很排斥;更不要提身体上的事了。

她们也都觉得林叔珩这个提醒很谨慎,没毛病。有些事不是讨论能解决的,需要时间去改变认知。

顾玉娘却说:“其实,咱们不提,他们就把这个事当花边新闻,过去了就过去了。若是去干预了,反而叫问题变的更敏感。”

这话也有道理!

顾玉娘作为主管这方面的官员,她有她的想法,桐桐也认可。知道这个问题得关注,小心别跑偏了就完事了呗。

结果挺好的,顾玉娘的判断也没错!不去过分的解读,叫事情自然而然的过去。她甚至抛出了一些其他话题,转移大家的注意力。

比如关于遗产的继承,有谁家的女儿真的跟儿子享有一样的继承权。这个问题很敏感了,律法是律法,但事实上,执行起来却很难。根本就办不到!

这个争论就是有益的,可以讨论。

一开年到衙门,翻看这报纸。桐桐就觉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