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她的起诉状之后,知道发生了什么,知道她要主张些什么。
他本人文采过人、文笔隽永,他写的东西能让很多人看懂。
但多的是文采一般的官吏。
甚至有些人肚里没几两墨水,偏又喜欢卖弄。
所以姜海蓝的这种文章的写法,很适合被推广开来。
这样上传下达更加便捷,百姓更能明白朝廷政令,老老实实的做该做的事。
看着天幕上明确表示自己不能为被告人提供刑附民辩护的罗学海,庾信没忍住笑出了声。
天幕上那些人办事确实很讲规矩,也不知道是吃过多少亏,才会这般谨慎地明哲保身。
不过人家说得很有道理啊,律师为当事人辩护,需要当事人的委托,需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没有这道流程,律师凭什么为当事人辩护?
人家都没有找你,你主动去帮忙,要是帮好了,大家都高兴。
要是没帮好……人家恼羞成怒,反手怪你多管闲事,那不是平白沾一身脏水?
所以,最近某某某求我办的那个事,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答应的!庾信毫无心理负担地想,有些人不值得信任,我可不能自找麻烦。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
举证质证部分,姜海蓝拿着证据目录,对梁涛说:“审判长,我这边的证据我也一并出示了吧?”
梁涛同意了,“你把原件交上来。”
姜海蓝便将她放在桌上那一叠证据材料拿起,给了走过来的法警,由法警递交梁涛。
姜海蓝开始念她的证据目录。
“第一组证据,是原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原告人的身份信息,原告人是适格当事人。”
“第二组证据,是A区人民医院的病案一份及报告单6张,证明原告人因伤住院,且住院治疗43天的事实。”
“第二组证据,是A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发票7张,证明原告人此次住院共花费医疗费117359.6元的事实。”
“第四组证据,是林省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报告一份及发票一张,证明原告人此次受伤经鉴定为:伤残等级十级,误工期120天,护理期90天,护理期90天的事实,以及此次鉴定支付鉴定费1300元的事实。”[2]
“第五组证据,是护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误工证明、劳动合同,证明护理人的身份信息,护理人因原告人受伤请假两个月照顾原告人,护理人每月工资为7000元的事实。”
姜海蓝念完之后,说:“审判长,证据出示完毕。”
梁涛正在一项一项地翻看证据原件。
书记员那边,庭前姜海蓝已经给了他一份证据目录,所以他打字打得很快。!
“1、依法追究被告人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对其适用实刑;2、判令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人因刑事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243171.78元(具体详见赔偿清单)。”
“……被告人及其家人对原告人实施殴打行为,致使原告人左侧锁骨骨折、左臂尺桡骨骨折、皮肤挫伤等。事故发生后,原告人被送往A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3天,于2023年6月5日出院。2023年9月22日,经林省医科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人误工期12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90天。”[1]
“事情发生至今,被告人没有主动向原告人请求谅解,且没有支付原告人任何费用,原告人的所有医疗费都是自行垫付的。原告人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精神上、身体上、经济上造成巨大的伤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损失应由被告人承担。”
“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