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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8 章 刑庭(四) (14 / 14)

,在乙罪里是三到七年,那定的罪名不合适,被告人很可能多坐一段时间的牢。

周瑜眼睑微合,多坐一段时间的牢尚且无妨,若是被处死……

曹操阵营。

曹操想的是另一件事。

律法始终是在更改的。

过去的法律规定管不了现在的一些突发情况,如果有法律未曾覆盖的事件出现,那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增加法条。

就像天幕上那些律师提到的《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一样。

你看,即便是不知道多少年之后的后世,也还在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一次又一次对他们的《刑法》进行修改,甚至修改到了十一(实际是刑法修正案十二)!

他神色严肃:这世上没有所谓一层不变的祖宗之法。

过去如此,现在如此,未来亦如此。

我要改,谁也阻止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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