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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2 / 6)

的,你的性格像是没被社会打磨过,但林舒需要能和她并肩的人,而不是横冲直撞可能受伤后还要她来善后的冲动型,她年少时候过的不容易,知道在社会上摸爬打滚更需要忍耐而不是冲动。”

“哦,像你这样的?”

陶磊笑了声:“说起来有些惭愧,其实林舒其实追过我,和我表白的时候我还吓了一跳,因为一直把她当妹妹看待,没想到她竟然喜欢我,被我拒绝后还伤心难过了好久。”

“所以硬要说,我想她确实更喜欢斯文温柔这种款一点,你知道的,人一般喜欢的类型其实不太会变,尤其是未尽的初恋,带了点遗憾,不少人往后都忍不住找初恋的影子。”

许诗嘉笑了笑:“是吗?我只知道,不论男的还是女的,都只喜欢年轻有荷尔蒙的,年纪大的,说实在没什么竞争力,林舒说就喜欢我年轻有活力。”

“不管怎样,现在看到她和你在一起,你还不是她青少年时期喜欢的类型,想来她也算走出当初那段感情,朝前看了,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发自内心替你们高兴,祝你们未来幸福。”

失败的初恋确实让林舒曾经伤心过一阵,但她确实早就翻篇。

现在再看,许诗嘉说的是对的,陶磊并没有她回忆和想象里的那么好。

林舒的青春期过得太苦了,以至于一颗劣质充满香精和色素的糖果,也因为没有尝到过滋味,能被她心心念念幻想成心头好。

如今回头,她终于意识到了这颗糖果的低劣。

陶磊确实很斯文,也文质彬彬,然而他根本称不上个温柔的人。

温柔的人不会戳别人的软肋去回忆别人贫瘠的青春时代,也不会提及尴尬又失败的初恋,尤其是在对方的“未婚夫”面前,不会以炫耀这些为代价去满足自己的胜负欲。

陶磊能和林诗瑶走到一起,确实因为他们骨子里是一种人。

林诗瑶的嚣张跋扈放在脸上,而陶磊的自私虚伪则放在心里。

他不是绅士,只是一个伪君子。

林舒早就不再迷恋陶磊,然而这一刻内心仍旧是难受而尴尬。

错误地喜欢过一个人,这简直像是一段抹不掉的案底。

如今连个好好的告别都没法做到。

陶磊用她的过往作为他的履历和战绩,完全无视了她过去的心意,也忽略了她此刻的心境。

陶磊是暗暗炫耀到了,满足了自己的胜负欲,可留给林舒的是什么?

如果许诗嘉真的是自己的未婚夫,听到这样的话,谁能高兴的起来?

多半会和自己产生嫌隙。

林舒不想再听下去了,她准备推门进去,结束这些话题。

然而在她行动之前,许诗嘉先一步开了口,他的态度冷静镇定,但四两拨千斤——

“是吗?可林舒恰恰告诉我的是,我就是她喜欢的类型。她也分享过自己审美还没定性之前过家家一样的感情经历,年少时候不懂事,才误以为自己喜欢你这种类型,但随着阅历的丰富,她才意识到之前的选择是错的,我这种才是她需要的。你也知道,谁年轻时候不犯点错呢?”

“她年少时候受过很多苦,已经有一个糟糕的亲爹了,所以不需要有人来再给她当精神上的爹,告诉她忍耐和息事宁人。”

“她最不需要的,是像你这样随时讲究体面和绅士的男人,她需要的是我这样冲动外放,但随时能站出来为她冲锋陷阵的男人。”

许诗嘉的语气冷淡但不容置喙,他的年纪比陶磊轻,然而一旦严肃认真起来,那种上位者的气场不输任何人。

作为信合集团的小儿子,他确实不需要过看人眼色的生活,此生遇到的最大挫折或许就是现在被家里暂停了经济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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