惋惜地想。
摆小吃摊啊,技术都是其次的,好吃才是硬道理。
说话间,简云蓝的第一锅炒饭已经出锅。
都没有客人,他炒给谁的呢?林天秋的疑惑越来越深。
下一秒。
一只毛绒绒的银色大狗,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叼住了炒饭老板手中的碗。
那真是只威风又帅气的狗啊,一身银白色的毛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还有几缕青红色,瞳孔是昂贵宝石般的金色,耳朵竖着,有种久天生养尊处优流露的张扬倨傲。
那大狗叼着饭盆,里面是香喷喷的,金黄诱人的炒饭。
大狗漫不经心地走到能晒到太阳的地方,懒洋洋地挑了个位置坐下,低着头,开始吃炒饭。
它之前的姿势优美,但吃起来后又不顾形象了,好像在炫耀自己的美食一般,它整个头都快埋到饭盆里,而那炒饭的香味也在风中弥漫开……
人群有点绷不住了。
不少人,眼神都忍不住往那大狗的碗里偷偷瞅着,悄悄咽了咽口水。
而林天秋看看自己手里凉掉的包子,又看看大狗嘴里那色香味俱全的黄金炒饭。
他突然感觉,自己活着没什么意思了。
吃得连狗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