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爷爷和黄狗不会离开自己,还活着。
但那个时候,知晓真相的阮榛已经被少爷们厌烦,他又生了病,长久地咳嗽,瘦弱的身体撑不住漫长的折磨,整晚失眠,几乎要呕吐出自己的灵魂。
“外面下雪,正好,给他带出去玩。”
宋夏雨声线憨厚:“还用带回来吗?”
“丢了吧。”
不知是谁漫不经心地接了句:“对了,小妈不是最怕冷了吗?”
可这句问话,没有回答。
甚至连阮榛仰面躺在雪地的洁白里时,身上还装有小小的窃听器。
不得自由。
……重新见到这个玩意时,阮榛的心里并没有太大波澜。
他也没有声张,而是平静地洗澡,吃饭,认真地生活。
哦,还发了一次烧。
来得快,去得也快,没多久就恢复了健康,拿鞋底抽宋春风嘴巴子的时候,可是铆足了劲儿。
很爽。
所以他只是在临走前,把窗户打开——
墨云翻滚,雨势瓢泼,滚滚的雷声轰鸣不已,亮起撕裂天际的白色闪电。
似天空在隐隐作怒。
阮榛取下了台灯中的窃听器:“三爷,合作愉快。”
这次不一样了,他要勇敢站起来,要借用对方的权势,要无所不用其极,让爷爷和黄狗,以及自己,能够活下去,活得好好的。
声音轻得像羽毛。
宋书灵一定听不到。
窃听器很小,也就指甲盖那么大,轻而易举地塞进鞋子里,又一同在半路丢下。
他朝宋书灵释放出了信号。
原本对方就在怀疑自己的身份,这下更不可能坐以待毙,果然,在送上来一盘新鲜水果的瞬间,一枚小小的耳机塞进了他的手里。
对面的宋春风还在滔滔不绝。
阮榛抬头,冲人打招呼,笑得很甜。
“阿姨,能再来点草莓吗?”
对方微笑颔首,神色如常地离开。
宋夏雨还在说,小妈,你有什么要交代的,我们一定办到。
“搬过来住的话我住三楼,为了避嫌,你们没事不许上来……地皮签字的时候,记得拿给我过目。”
与此同时,宋书灵的冷淡声线,带着隐约的电流声传来。
“就这?”
草莓酸酸甜甜,芳香的汁水沾到指尖。
阮榛一步步地走上楼梯台阶,踏过三楼的走廊,凤尾竹叶片洒出金币般的光晕,阮榛声音很轻:“当然不是。”
他想要的,不仅仅于此。
掌心里躺着的,是刚刚和草莓一同送来的传声设备。
什么分红和地皮,阮榛并没有太大兴趣。
……好吧,还是有一点点的。
但现在,最要紧的不是这个。
阮榛推开次卧的门,反锁,搬来一把凳子顶上,才开口:“我想要宋秋光今天回来。”
他一粒粒地解开扣子,脱下半干的衣衫:“您不是一直怀疑我的身份?如果我要说的是,我只想用两年的时间,好好教育这几位少爷,信吗?”
那边笑声很轻。
宋书灵和侄子们的区别很大。
从这点就可以看出来。
哪怕不相信,觉得对方信口胡言,也不会阴阳怪气地嘲讽回来。
笑声中,甚至能察觉出隐隐的好奇。
和欣赏。
当然,后者阮榛并未察觉,也不在乎,他只是继续道:“三爷长年在外,自然不知道家里烂成什么样子,当然,葬礼后您也大可一走了之,不管这边的恩怨。”
曾经的剧情里,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