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天黑,屋里屋外肉香四溢,北灰被香得嚎出了苦情歌的调子。
邵松柏在院里喊:“明曜,小邻居好像回家了,你去给送点肉。”
邵明曜起身,“来了。”
清炖猪脊骨,放了温补的桂圆红枣枸杞,喷香滚烫,适合秋天。
家里的保温桶是两人份,邵松柏怕林晃不够吃,干脆洗了个大铝盆,捞上满满一大盆,盖上保鲜膜,让邵明曜送过去。
邵明曜端着沉甸甸的一盆肉走到隔壁,正要踢门,却发现院门本就敞着条缝。
他用脚尖推开门,“晃晃,来吃肉——”
话音戛然而止。
院子里摆着两只拉杆箱,上面贴满不粘胶,左边海贼王,右边一拳超人。
看那脏黢黢残破不全的样子,至少贴了十年八年。
屋门开了,穿堂风带出一股湿漉漉的薄荷味,是林晃用的打折洗发水。
屋里出来的男人目测二十多岁,浓眉锐目,上半身赤裸着,挂着几颗水珠,一身肌肉饱满光洁,精壮逼人。
一只凶悍的狼头纹满左胸,随着走路和呼吸轻轻伏动,示威般地注视着来者。
男人擦着头发,视线从上到下把邵明曜扫了个遍。
“找林晃?”
邵明曜把肉放在旁边的小桌上,“敦”地一声。
“你是?”
男人把毛巾随手搭在肩上,垂下的一头遮住了狼眼,走上前来。
“你好,我叫陈亦司。林晃的朋友。”
邵明曜面无表情,把本来准备好的后半句咽了回去。
“邵明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