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琴酒这个人,飞鸟读早有耳闻。
年少成名的top killer,外人谈之色变的组织的看门犬,冷血无心的天生杀胚。
据说被他盯上的目标从来没有一个能从他的枪口下逃离。
种种传言加诸在他身上,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
只知道大概是在很多年前的一个雨夜,他像只失群的狼一样找到了家族。
然后家族接纳了他。
宫野姐妹谈起他脸色骤变,皱着眉说他骨子缝里都渗着股阴冷血腥味,很可怕。
伏特加对他充满尊敬,肝脑涂地,开口就是夸赞说大哥人美心善,和蔼可亲。
朗姆说如果他还是自己的贴身保镖,就不会遭遇车祸。
听这意思,至少过去他和琴酒有一点交情。
这让飞鸟读多少放下心来,对于一个危险人物,有交情总比没交情从零开始要好。
而他真正和琴酒的见面是在一个夏日里难得的薄阴天。
那天从早上起天色就雾蒙蒙的,像是要下雨。
飞鸟读前一天晚上和朗姆伏特加还有保姆阿姨,一起搓日麻搓到伏特加输完了未来十年的工资牌局才散。
散场时天色已经朦朦亮,没睡多久就被喊醒,飞鸟读哈欠连天的眯着眼慢吞吞在全身镜前换衣服。
镜面倒映出的单薄清挺身影,骄媚横肆的潋滟狐狸眼因为困倦半阖着,看起来恹恹的,多了几分不好惹的漠然。
在第三次系错扣子时,飞鸟读放弃了规规矩矩穿好正装的打算,揉揉头发,披件外套穿着睡衣就下楼了。
今天天气不好,落地窗外,阴翳云层翻涌,天光暗淡。
楼下正厅里所有的主灯都开了,一片灯火璀璨,金碧辉煌。
电视里在放本地新闻,主持人紧急报道又一起人口失踪案件。
飞鸟读瞅了两眼,又不感兴趣的收回了目光。
旧金山最近不太平,犯罪事件频发,失踪人口的特征全部是20岁上下的金发青年男女。
客厅里有两道隐隐两道交谈声,字眼围绕着“高速,车祸,现场。”伴着电视机旁白噪音,听不分明。
一声沉冷的轻咳过后,楼下重归寂静,安静的昭著刻意。
走至楼下,飞鸟读怔松片刻。
厨房里油花噼里啪啦热闹的响,朗姆欲盖弥彰的大声哼歌煎牛排。餐厅往日空荡冷清的长桌另一端,坐了个银发冷冽的年轻男人。
他逆光而坐,眉目看不分明,下颌骨线流畅凌厉,鸦黑暗沉衬衫挽至手肘,露出一截线条结实的小臂。
周身气势岑冷锋锐,如同一把出了鞘的孤刃。
视线在他身上停留太久,男人漠然抬眸扫来。
他生的一副薄凉相貌,眉骨锐挺,暗绿眼眸晦沉又阴鸷,鎏金灯火都映不暖。
瞳膜中无机质的冰冷令人联想到某些冷血的爬行动物。
只一眼,飞鸟读就把他和传言中的那个人对上了号。
——gin,家族的top killer。
目光对视间,琴酒视线微微转冷。
这变化只在一瞬之间,细微如风过时水面泛起的浅浅涟漪,飞鸟读却莫名直觉,他的心情不是很好。
于是一句拉近关系的亲昵“你回来了”非常自然的脱口而出。
话说完,就听见8023在脑海里幸灾乐祸的冷笑一声。
飞鸟读:“你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吗?”
8023:【你看他吃不吃你这套。】
它看邪恶宿主不爽已久,现在遇到免疫克制系,心情大好。
飞鸟读自信:“那他必然是很吃的,怎么可能有